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9-01-06 15:45作者: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激发干部队伍和教职工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奋力开创学校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教育引导,增强教职工担当作为高度自觉

1.筑牢担当作为思想根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在学思践悟上下工夫,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教育引导教职工自觉增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使命担当,自觉增强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勇立潮头的历史担当,自觉增强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两会一评”等制度,健全完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仰,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以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鼓足干劲、不懈拼搏,根除一切躲事怕事、不愿干事的慵懒懈怠情绪,有梦想、有担当,激发出想为群众做事、能为群众做事的激情和斗志。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引导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弘扬高尚师德,加强典型宣传引领。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职教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更好担起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

二、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职工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性

4.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建设机制。积极推动“人才强校”战略,“引进与内培”相结合,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探索高层次人才的内部培育机制。做好名师的选拔、教育和培养工作,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科研等工作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落实名师待遇,在职称评聘、课题研究、外派学习进修等方面予以优先和倾斜。制定名师工作室、技能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和各类专家培养规划,根据培养对象个体情况,量身定制培育办法,拓宽上升通道,加强创新协同中心、研究所建设规划,创造良好培育环境。

5.完善辅导员管理机制。加强辅导员素质能力培养,坚持选派辅导员交流学习培训,提高辅导员工作能力。开展辅导员系列评比活动,大力宣传表彰辅导员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学工比育人”活动、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辅导员说学生发展等技能大赛。关注辅导员身心健康和职业发展,为辅导员工作提供保障条件。完善辅导员评价机制,加大学生满意度测评权重,突出过程管理,突出工作实效,评价结果作为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6.深化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制度改革。发挥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的导向作用,坚持“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突出师德标准和业绩标准,对创新创造有重大成果和突出贡献者、国家级项目或省级重大(点)项目主持人(或负责人)、国家级竞赛获奖或省级竞赛获一等奖者等在职称评审和岗位竞聘中,在没有“一票否决”的情况下可“一票通优”,直接晋升。

7.完善绩效分配制度。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单独列出一定绩效额度,定向奖励重大成果和突出贡献者。指导各部门和单位制定具体的项目绩效分配和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奖励性绩效工资结构,适当提高专项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重,绩效工资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加大对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教职工的奖励力度,充分发挥奖励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8.优化考核评价机制。修订教职工考核评价办法,将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在考核评价中,兼顾“量”的考核更要突出“质”的考核。加强考核结果分析、反馈和运用,突出考核的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功能。对考核优秀者,在评先评奖、职称晋升、岗位聘用中进行倾斜;对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在考核排名中靠后者,予以降低岗位等级。加强考核信息化水平,运用大数据分析提高考核的科学性、有效性、针对性。

三、强化干部管理,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

9.坚持“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标准。严把德才标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严把政治关,把是否忠诚于党和人民,是否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是否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作为衡量干部的第一标准。围绕建设高素质复合型干部队伍标准,强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大干部在行政管理、专技业务岗位之间的交流力度。选派干部到市委中心工作和学校重点项目、专项工作中压担子,通过强化锻炼,促进干部在工作实践中提升能力。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要求,健全完善年轻干部选拔、培育、管理、使用环环相扣又统筹推进的全链条机制,及早发现、及时培养选拔敢于担当作为的优秀年轻干部,为学校事业发展注入新的生机活力。

10.坚持有为才有位。突出实践实干实效实绩,牢固树立“有为有位”风向标,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观念,破除“四唯”等隐形台阶,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大力选拔使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任劳任怨,善于作为、能扛重活、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在干部使用上执行“三个优先”“四个及时”。“三个优先”即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优先使用;综合性考核中,分管工作成绩突出,连续三年评为先进单位的或连续三年进步较大、实现进位的优先使用;长期在基层一线或重要工作岗位埋头苦干、业绩突出,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的优先使用。“四个及时”即在参与市委中心工作以及学校“三大攻坚战”、“两创”等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中能够勇挑重担、成绩突出的人员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优秀的年轻干部及时发现培养;对一贯表现突出、条件成熟的,及时使用;对因承担工作责任等原因受到批评教育、提醒、函询、诫勉、党纪政务轻处分的干部,只要及时改正、表现良好,影响期满后该用的及时使用。

11.充分发挥干部考核的激励鞭策作用。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优化考评体系,注重考核干部“真作为”,既考核显绩又考核潜绩。完善干部履职尽责清单管理,采取“年初晒清单,年末评清单、任期内干部述职评议全覆盖” 的方式,每年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干部进行大会述职,其他干部进行书面述职,把干部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工作成效怎么样等情况进行公开展示和评议。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做到奖惩分明,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12.强化不担当不作为问责追责。突出事业为上、以事择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对为官不为、敷衍懒散、不愿担责,尤其是在急难险重时刻拒不接受任务或临阵退缩,应当负责却推诿扯皮或庸懒散拖,在本职岗位上出工不出力、“休闲式”工作的干部,综合采取调离、免职、降职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理,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实行干部“下”的“三个一律调整”:即凡年度考核综合评分连续两年排名最后三位的,一律调整;凡在日常工作中,干部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经组织认定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情况比较突出的,一律调整;凡出现违纪行为,不再适应担任现任职务,经调查核实的,一律调整。

四、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13.合理界定容错情形和条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坚持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的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六个基本要件,合理设置容错情形和条件。重点看干部是出于公心还是缘于私利;是由于难以预见的因素还是胡干蛮干的行为;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还是个人专断、一意孤行;是一般性失误错误还是违纪违法行为;是事态整体可控还是影响恶劣;是主动采取补救措施还是置之不理、放任不管造成重大损失。对符合党中央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精神,有利于学校改革发展和建设大局的;在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各项工作中,特别是学校“三大攻坚战”中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的;在解决制约学校发展问题、历史问题时出于公心、担当尽责,没有为个人、亲属、他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由于不可抗拒、难以预见等因素造成,而不是主观故意的;在不违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经过民主决策、集体决策程序的;积极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的失误错误,可予以容错免责。

14.守住不予容错免责红线底线。对干部的失误错误综合分析,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绝不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对党纪国法明令禁止仍明知故犯、我行我素的;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应履行而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职责出现失职渎职,给学校和师生员工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打着改革创新的旗号,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在工作中为个人、亲属、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不经论证盲目决策、不经法定程序违规决策而造成重大损失、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在同一问题上重复出现失误错误或给予容错免责处理后再次出现同样失误错误的,均不予容错免责。

15.建立健全澄清保护机制。当干部因敢抓敢管、敢闯敢试而遭受挫折、受到非议时,当干部埋头苦干、业绩突出却受到冷漠和不公对待时,当干部因不实举报受到委屈、被人误解时,学校要说公道话,为其撑腰壮胆。对反映干部的问题,学校组织、纪检等部门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查清事实、澄清是非、作出结论。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有轻微违纪违规行为,不构成党纪处分,且能认识到自己错误的干部,通过谈话提醒、函询和诫勉等方式,告知应该注意的事项和问题,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加强容错干部的跟踪教育,帮助他们汲取教训、改进提高,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造谣中伤、散布谣言、恶意炒作、干扰学校改革发展,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受到诬告或失实举报的干部,通过适当方式及时为其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引导干部专心致志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五、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增强教职工归属感获得感

16.建立谈心调研制度。研究制订常态化谈心调研制度,学校领导带头,建立自上而下的谈心谈话制度,结合分管工作和实际情况,每年至少开展1次,做到谈心谈话全覆盖,及时掌握教职工思想动态、现实表现和期盼诉求,积极协调解决工作、生活、职业发展规划等方面的困难和困惑。

17.保障教职工权益。坚持政策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生活上关怀,依法依规落实教职工在职务聘任、教学科研、培训进修、考核奖惩、工资福利、退休等各方面的待遇,进一步改善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切实解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

18.关注教职工身心健康。丰富文体生活,落实健康体检制度,开展心理健康咨询。

19.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担当作为、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形成鼓励担当作为、崇尚苦干实干的良好风尚。


2019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