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制定防控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1-09-16 09:49作者: 来源: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及学校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学校各单位。

二、主要任务

(一)职权梳理。以部门(院部)为单位,全面梳理本单位承担的各类职责和权力,厘清各类职责和权力事项的行使依据、责任主体、监督方式等。

(二)查找风险点。组织本单位教职工查找各工作岗位在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个人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其中,在权力行使方面,重点查找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够规范、议事决策机制不够民主科学等,可能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在制度机制方面,重点查找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等,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在思想道德方面,重点查找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和师德师风不端正,以及受外部环境影响等,可能诱发行为失范、违纪违法的风险。

(三)制定防控措施。针对查找的风险点,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等,从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制度机制、筑牢思想防线等方面,制定防控措施。

(四)健全内控机制。各单位根据制定的防控措施,严格加以落实。其中,属于权力行使方面的,实行信息公开,坚持民主决策,要明确信息公开的事项、方式、范围等。属于制度机制方面的,要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健全制度执行的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各单位内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属于思想道德防线方面的,要通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等,引导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自觉警惕廉政风险,强化自我约束,不断提升拒腐防变能力。

(五)适时预警处置。针对明显存在廉政风险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评估,对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风险预警,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等,化解廉政风险。

(六)坚持动态管理。根据防控措施落实效果和反腐倡廉实际需要,结合职责权限的变更,及时调整防控措施,加强对廉政风险的动态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把查找廉政风险点作为学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主动带头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围绕权力运行、制度机制、个人思想道德等方面,突出抓好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等关键工作,从具体业务流程入手,细化防控措施,规范管理行为,把廉政风险防范融入到业务工作全过程。在此基础上,填写廉政风险自查表(附件),经集体讨论确定(职能部门、教辅单位为班子成员会议,院部为党政联席会议)。

(三)完善机制,总结提高。各单位要以此次风险排查为契机,坚持创新思维,及时总结务实管用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升固化为制度机制。坚持系统思维,定期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脉,分类推进,不断深化排查防控成果,形成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四、完成时限

请各单位于2021年10月31日前,将廉政风险自查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纪委综合室,并发送电子版(邮箱834751238@qq.com)。


附件:廉政风险自查表

                               


                                                      中共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