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概况
工作动态
党纪党规
廉政教育
警钟长鸣
制度建设
资料下载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
案说“六大纪律” | 违反组织纪律①: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时间:2024-05-22 08:49
作者:梁 超
来源:
来源:孝感市纪委监委、汉川市纪委监委
上一篇:
学校举行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
下一篇:
学校举行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湖北省纪委监委
孝感市纪委监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